3月21日-22日,陇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元同志到康县法院跟庭观摩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照、王某平等七人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案。
该案是我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起监狱司法领域的典型滥用职权案件,案件案情重大,涉案人员多,社会关注度高。开庭前,周元检察长认真听取了公诉人对全案的审查情况和出庭支持公诉的准备情况,对证据的分类、公诉意见、量刑建议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庭审中,公诉人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进行有力质证、有理答辩,充分发挥了庭审活动释法说理、宣传法律、警示教育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庭审结束后,周元检察长主持召开跟庭观摩评议会议,全市检察机关刑检部门业务骨干、市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全体干警参加会议。周元检察长指出,庭审观摩重在业务学习提升,是一次学习交流,更是一次自我反省自我提高的机会,全市检察干警要以此次观摩活动为契机,大练检察业务能力之兵,大兴业务素能比拼之风,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一是抓岗位练兵,以能力比拼促能力提升。要通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公诉论辩赛等多种形式,进一步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不断提高刑检部门司法水平。二是抓业务学习,以学习交流促业务提升。要善于学习借鉴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先进地区的成熟工作经验要采取“拿来主义”,结合本院实际有重点有特色开展工作,要善于培育典型案例和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效率。三是抓重点要点,以思路创新促品牌创建。要积极思考公诉工作现代化建设的思路和途径,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凸显公诉工作质效,创建特色亮点,用更好的检察产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
陇南市纪委监委、康县县委政法委、武都监狱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也参加了庭审观摩活动。